【通知】关于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标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0-27
来源:通知,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各位老师,您好!
科研处通知如下:关于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成果标注学校统一发布了中英文标注字样,今后发布项目成果(2008年以后立项的),务必按此规定标注。
关于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标注的通知 |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08年以后立项的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即校内项目)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在出版、发表或以其他方式公布时,应按以下字样进行标注,否则不认定为校内项目成果,不予通过年度检查,不予验收结项: 中文为“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成果”,英文为"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and the Research Funds of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
通知内容详情也可查询:http://research.ruc.edu.cn/Article/Announce/201010/421.html。